2)第三十二章 平定江淮 求鲜花,求_三国:我能合成武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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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飞面对刑场附近一张张保守战乱蹂躏的面孔,他从这些人的眼睛里他能看出最淳朴的感激与崇拜,心中也是非常的触动。

  没想到。

  主公声望如此之高。

  当今天下太需要一位这样的大英雄了。

  我必穷尽毕生所学,为主公平定乱世、为自己建功立业,留下身前生后名!

  岳飞将尸体运回给曹昂检查。

  曹昂从袁术身只摸出700气运。

  其他人,少则十几,多则百余,都没报英魂。

  “带出去,找个地方,埋了!”

  曹昂懒得多看这几人的尸体一眼。

  对曹昂来说,袁术只不过是争霸天下过程中,一个非常微不足道的小BOSS,这个时代有太多强者,打倒这种菜鸡,没什么值得高兴的。

  当然了。

  话是这么说。

  但这次赢得未免太轻松了。

  曹军过了淮水以后,竟没打一场像样的战役。

  几个士兵收敛袁术等人尸身,将他们带出去,找一个乱葬岗,随便掩埋。

  曹昂夺取整个淮南已经是板钉钉的事情,袁术虽然是没用的废物菜鸡,但是江淮一带却不是没用的土地。

  这个地方。

  与徐州、江东等地区相连。

  曹昂无论是想北击吕布,还是征服江东袁术,从这个地方出兵,无疑是最方便的,想必吕布、孙策在知道袁术被灭以后,他们都会产生浓浓的危机感。

  此外,江淮土壤肥沃,水网比较密集,丰富物资,稠密人口,交通方便,足以使曹昂势力得以进一步稳固,接下来只要再拿下徐州,就有争霸中原的资本了。

  几日之后。

  曹昂举行简单庆功宴。

  按功劳封赏诸位将领。

  众人都注意到曹昂身边多出一个青年。

  “差点忘了向诸位介绍。”曹昂主动介绍说:“岳飞,字鹏举,自幼在深山中参研兵法、苦练武艺、学习韬略,既有万夫不当之勇,又有韩信孙武之谋,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全才。”

  文无第一。

  武无第二。

  曹昂将岳飞夸的这么高。

  其他几位将军有些不符气了。

  一个年轻人而已?他真有这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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