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三十七章 司法_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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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现如今大中朝许多地方已经平定下来,先前虽然肖天健已经很注意让军方不要过多干涉地方政务,但是在混乱的情况下,军方肯定是需要先以武力平定地方,然后才能将权力交给行政官员,一旦地方局势平定下来,军方便不能再干涉地方政务。

  现如今已经被大中朝掌控的各地局势正在逐步的平定,地方上的一些缉捕盗贼抑或是民间纠纷之事,就不能再依靠军队出面了,于是地方必须要有一个强力部门来完成这些事情,否则的话地方行政官员就不得不依靠军队,对于今后国家执政很不利,也很容易让一些军官干涉到地方政事。

  而古代对于地方治安,在明朝主要是各州县下面的捕头以及捕快来行使这样的职权,所以肖天健和诸臣商议之后,决定还是先在一些局势已经平稳的州县,恢复地方武力,来接替军方暂时行使的权力。

  明代州县都设有捕头带领一些捕快来干这种事,但是这些人朝廷官府却不发工资,每年也不过只有十两“工食银”,这些人生活便只能自己想办法来解决,故此明代捕快们对于地方危害很大,多要通过敲诈勒索之事,来满足他们的生活。

  恢复这样的制度,肖天健肯定是不会干的,所以他思量了一下之后,考虑到警察乃是后世的称谓,决定还是定一个全新的称呼,于是大中侦捕房这个类似于后世警察局的部门,便全新出炉。

  侦捕顾名思义,侦就是侦办各种案件,捕便是负责缉捕犯人,基本上概括了他们的职责,(不想使侦缉队这个名字,侦缉队在民国时期,名声太臭了!)这么一来,连带以前州县的仵作,也归入到侦捕房之中,而且这些人的费用支出全部都由国家财政负责,每人每月都有薪资可以领取,这样一来,他们便可以用薪资来养家糊口,不必非要靠着敲诈勒索收取贿赂来维持生计了,一定程度上可以控制他们的行为,虽说表面上国家负担增加了不少,可是实质上却还是对于国家有很大的好处。

  同时这个举措的推出,也让最基层的吏员们高兴坏了,大明的官俸并不高,工资也就是发到县官、主薄、县城一级,当官的要自己掏腰包,养活一班子手下,本来明代官俸就在历朝历代里面最薄,当官的还要自己养手下,另外还要养家糊口,还想要过体面的生活,于是当官的不想办法搂钱,就真是见鬼了!所以在明代想要当一个清官,是非常难的,海瑞据说当官的时候,还差点把他老娘饿死!可见的这样的制度并不适合。

  于是明代官吏们为了生活,便只能通过各种手段想办法敛财,于是地方官便花样百出的推出了各种潜规则,比如说臭名昭著的折色银,淋尖踢斛等手段便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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