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后记:关于《过客,匆匆》那些事儿_过客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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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现不对劲了:“咦男主呢?倒底谁是男主?”“放男猪!放男猪!”

  不是我不想放他出来而是我不知道怎么把他放出来(尤其当我还不知道他应该是个什么德性的时候)。后来……在我写了足足一万字又熬了一个很没劲的夜之后终于把他踢出来了。

  这一点说起来真要感谢猫先生了。故事里程先生喝得有一点点高悄无声息回了家把刚洗完澡的女主角吓了一大跳。事实上就在那之前的一两天猫先生又一次舍身为公去做三陪(陪吃陪喝陪聊)我估摸着他至少要夜里十二点归家谁料那日他早回来一个小时。于是一边洗着澡一边天马行空想象着的我一走出浴室门就现黑灯瞎火的客厅里坐着人而我居然没听见门开的声音。

  虽然半秒钟后我就认出那是屋主之一但那没能阻止得了我的大脑与行动的不配套所以我尖叫“啊”把半躺在沙上睡着了的猫给吓醒了。他说:“半夜三更的你想吓死人啊。”喵的典型的恶人先告状。

  受惊吓的后果是我的心跳十分钟后才恢复正常然后我得到了男主角该怎么出场的灵感。

  后来我的编辑说:“男主角出场是不是太晚了?”我说嗯是啊。于是出书版里这一段提前到了第一章。我更喜欢书版的这个开头但是在当时我根本写不出来。

  如前面所讲的那样这个故事只有一条主线没有大纲写最初六七万字的时候完全是准备写之前才想:咦接下来我要写什么东东呢?每一个推进每一个细节都是临阵磨刀的结果。写到六万字时我惊然地现完了写扭了。我明明打算让这二人一直相敬如冰下去怎么婚前居然也有甜蜜时光呢?但回头看看就好比你爬山爬到山腰仰头向前看晕低头向下看也一样晕。只好硬着头皮继续掰故事凑字。

  好吧虽然我拒不承认这个文是写我自己的故事(怎么可能?我有那么好命么)不过这故事里的确有许许多多的细节取材自我的生活。比如第一次出场的重要道具白色郁金香那是我最喜欢的花;比如安若喜欢美国老电影收藏水晶石讨厌小动物……这些癖好本属于我。

  程家的二公子颊边有一个梨涡只有笑的深时才看得见很多人以为那是照着赵文瑄大哥的样子写的其实不是那枚梨涡长在我家猫先生的颊上只是我把方位换了一下而已。程小二的一些小动作喜欢躺在沙上睡觉在床上时喜欢蜷成一团还有一些恶质的坏习惯也取材于猫先生。

  丽江嘛那是我的蜜月地包括古城里某位纳西族姐姐的感慨那都是原话。当时天上下了冰雹我俩在那家店里避雨猫先生直到两年后还对那位姐姐念念不忘说摩梭女如此纯朴相见恨晚。他说一回我揍他一回。还有我真的在那家店里买了三条不同颜色的手织的披肩。

  还有对川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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