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422节_官场权欲:小人物的成长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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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振华热情地对吴女士说。

  走进庄严肃穆的审判大厅,吴崔兰有点紧张,这里有法警把守着,进了审判大厅里面,穿过长长的走廊终于来到了有点阴森的5号法庭。

  振华他们来到5号法庭时,只见审判长陈娟和助审陈功等人已经端坐在审判席上,原告:也就是吴崔兰的丈夫马亮已经在原告席上,看上去瘦瘦的,比较老实本分。等被告吴崔兰到庭后,审判长陈娟于是宣布开庭。

  吴崔兰的丈夫马亮是原告,他先陈诉了自己离婚的理由,接下来被告吴崔兰也做了陈述,接下来双方诉讼代理人也为自己的当事人做了辩护。

  案情已经基本清楚:吴崔兰和家在农村的马亮于三年前结婚,婚后一次孕期体检,妻子吴崔兰不小心说漏嘴,说自己这怀的是第二胎,将自己婚前在县城宾馆兼职做小姐的事情暴漏了。事后丈夫马亮非常气愤,当时吴崔兰还在怀孕期,所以没有当场提出离婚,后面生完小孩后,夫妻关系因为这个事件一直不和而吵架,后来发展到分居。为此丈夫马亮以妻子吴崔兰婚前生活不检点、掩盖自己做小姐的事实、婚后夫妻关系破裂、夫妻已经分居几年等为由,于是向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民事诉讼,前面两次开庭都因为妻子吴崔兰不同意离婚并拒绝出庭而久拖不决,不过上次经过振华和李菊去送传票的耐心劝说和调解,吴女士终于答应离婚并出庭,她清楚要是一直拖下去对她也很不利,女人的青春耗不起。

  审判长陈娟明察了案情,然后结合双方的陈诉和调查的实际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最后当场作出判决:吴崔兰和马亮系自由结婚,并育有一女,丈夫马亮因妻子吴崔兰婚前不检点、婚后感情破裂并分居多年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现判:1、原告马亮和被告吴崔兰正式解除婚姻关系;2、双方所生之女马某某由原告马亮抚养;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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