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部(68)_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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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患者的个人隐私,是极度隐私。有这一起泄露案例,一定还有其他的的透露案例,只不过还没被暴露出来。比如把这些信息贩卖给医药公司收取费用,看来还真得把患者的医疗信息好好管起来。联想到前几天小劢总介绍的,他们在淮州进行医疗大数据的试点,他们应该有一套患者信息的管理系统,不如就此先将咱们医院的患者信息数据库进行规范化加密处理。今后任何人要调用患者的既往病史数据信息,一定要经过一定的流程审批,且这个解密的秘钥至少应该由分管信息化的副院长和该患者所在科室的主管院长联名签署同意意见后方能提供,先杜绝今后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至于这次泄露事件的处理,即使按照王院长的要求去查,估计也是一片糊涂账,没人能查出谁是信息的泄露者。不如直接和患者商量,我们一起帮助他和保险公司打官司,如果打赢了,我们补偿他家1万元;如果打输了,我们医院负责所有的医疗费,且在今后的一年内他们家孩子在我们医院看病享受任何专家挂号的优先权。

  想到这儿,我给沈处打了个电话,把意思讲清楚了,让她第二天就找患者家属商量,争取签署一个谅解备忘录。说实话,这事要是给曝光出去,咱们医院今年一年的改革创新工作成果就白费了。年底什么评优,评先进,评先进集体,作风建设优良单位,扶贫积极分子,文明单位,将统统与我们院无缘。其实我心里认为这些都是虚的,有什么还会比患者满意度的提高更重要的嘛?但当下,你就得为此沽名钓誉,此谓识时务者为俊杰,更准确的说法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无他,体制就这样。

  而后再和王院长把建立患者信息库的想法说了一下,王院长当即表示支持,随后给小劢总进行了沟通,让他准备好方案回头和咱们医院的科技处和信息处一起沟通一下,争取在2周之内将平台搭起来。

  小劢总在电话里说:其实这个平台不复杂,就是把现有的患者信息数据进行全部加密处理,任何部门和医生查阅患者病史记录时,只支持模糊查询,且查询的结果一定是经过脱敏处理的,患者的信息全部进行另行加工,但病程和医疗用药、效果、患者反应等等情况确实属实的,这样便于科室的主任、医生、实习医生研究病历。而且每次查询结果都有水印,如果截屏转发就会留有当事人的印迹,同时后台都有调用数据的痕迹,用这些数据出售医药公司或保险公司牟利的情形也会被杜绝。技术不是难事,最难的是各家医院管理者思想是否解放,是否真正将患者的诊疗信息数据列为机密进行管理。更宽泛的说法是各家医院的数据应该统一进行管理,在管好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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