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在王莽的脸上。
你这吹的有点过分了。
我都这么提示你了,你还要杠?那么我就不客气了。
陈通:
“我也不跟你多说,很多人都吹王莽的借贷制度,说什么王莽发明了借贷。
其证据就是王莽执行的两项经济带制度。
第一:如果百姓办理祭祀、丧葬可以向政府借贷。
祭祀借贷须在十天内归还,丧事借贷须在三个月内归还,以上两项借贷不收取利息。
第二,百姓欲经营工商业,但无资金者,可以向政府借贷。
工商贷款每年交纳不超过所借数额十分之一的利息。
但这种借贷制度本来就是出自于《周礼》里面的制度,甚至可以说没有改动,直接复制粘贴。
《周礼·地官·泉府》写道:
【泉府……凡赊者,祭祀无过旬日,丧祀无过三月。
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服为之息。
凡国事之财用取具焉,岁终,则会其出入而纳其余。】
意思是:
凡是赊钱物,用于祭祀,丧礼,没有超过三个月的。
凡是贷取钱物的,让专门的人辨别事情并把钱财授予他,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来收取利息。
凡是国家的钱财都从泉府支取,等到年终一起结算,计算出钱财的收入和支出,并把盈余的上交。
这里必须说一下,赊是免费的。
也就是说,祭祀,丧礼,没有超过三个月的,是没有利息的。
你看看,这在周朝的时候,已经早就出现了金融贷款制度。
跟王莽的是不是一样?
连条款几乎都差不多。
而王莽时期工商贷款的利息是十分之一,一刀切。
那你在看看《周礼》上面还有什么记载:
【贷者,谓从官借本贾也,故有息使民弗利,以其所贾之国所出为息也。
假令其国出丝絮,则以丝偿,其国出绵葛,则以绋葛偿。
盖贷息轻重,不能一率,自当随民间所便。但其等衰,约区五等,或二十而一,或十一,或二十而三,或十二,或二十而五,以此为限,明不得逾溢耳。】
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
这是说:
贷款从事农业商业等收益性的用途,国家就得收利息了。
利息怎么收呢?
会根据贷款的用途,以及贷款的多少来定。
并不是一刀切。
大约分为五个利息区间:二十分之一,十分之一,二十分之三,十分之二,二十分之五!
看看,先进不?
这跟现代金融制度有多少差别呢?
是不是比王莽那个还先进?
西周时期,人家还要审查贷款人的资质,审查贷款人的还款能力,查看贷款用途,看你是农业贷款,还是商业贷款。
然后再综合贷款的数额,以及你贷款的时间长短,等一些列因素,然后还可以进行利率浮动。
我就问,这牛逼不?
这个制度跟现在的银行信贷制度差多少?
这不是吊
请收藏:https://m.bq65.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