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雨也试图跟心凌争抢过,只是最后她发现,要她每天处理这些日常琐事,那还不如一剑杀了她算了。
【事业】才是她的强项,在事业上,她才是秦宇的左膀右臂,这个位置,谁也抢不走。当然了,前提是她别摆烂,整天窝在爱情公寓里跟羽墨去逛街美容shopping,那可做不了秦宇的左膀右臂。
“学姐,这事本来就该是我去做啊。”
秦宇倒是不觉得这有什么,秦宇觉得这本来就是该他承担的事。
“不,你不应该被这些事情给锁住,你说说,自去年十月份以来,你可有在报刊上发表一篇文章?”
学姐抚摸着秦宇的脸颊。
“让我去继续帮你看着橡树公司吧,秦宇。”
说完这句话后,魏潇雨突然话题一转:“秦宇,还记得曾经我跟你说过的约法三章吗?前两条依旧不变,而这第三条,如今我想好了。”
(ps:忘记约法三章的可以回去看看第113章)
“你说。”秦宇也是看着魏潇雨的眼睛。
“不管最后你选择谁,你都要记得,我在橡树公司等你,我在那里守着咱俩的产业。”
秦宇抱住了魏潇雨。
“学姐,你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秦宇在魏潇雨的耳边呢喃着。
前有秦羽墨,后有魏潇雨。
美人恩重,最难消受。
“许是大二那年,交大让你做我这个交换生的生活助理时,便注定了今日的这个结果吧。
秦宇你说,如果当初我不那么高傲,不那么盛气凌人,是不是你就会选择我,而不是选择季诺澜?”
往事如烟,这已经是十年前的往事了,那时候,魏潇雨是从宝岛来的高傲大小姐,而秦宇还只是一个刚刚声名鹊起的小说作家。
这两人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可说不上融洽,他们两人互相看不上眼,魏潇雨觉得秦宇太机车了,而秦宇却是觉得魏潇雨的鼻孔太大了——谁让她那时候总是拿鼻孔看人呢。
明明那时候,如果魏潇雨愿意放下架子,跟秦宇好好交往的话,那说不得,这故事可能就是另一番模样了。
毕竟,那时候的秦宇还是一个十分渴望名利的野心勃勃之辈,而魏潇雨她家就是宝岛最大的小说出版商,可以说,如果当初魏潇雨愿意施以援手的话,那说不得,秦宇会因为前途而选择魏潇雨也说不定。
只是那时候,大家都青春年少,那时候大家都太骄傲了,魏潇雨不屑于向一个小小的小说作家谄媚,而秦宇也不愿意向一个骄傲大小姐折腰。
等到后来魏潇雨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之后,可是那时候,秦宇已经要跟季诺澜踏入婚姻的殿堂了……
“学姐,这个假设没有意义。”
因为世事从来就没有如果。
“如果真有如果,那我希望,我不要来这边做交换生,不要…遇见你。”
魏潇雨泪眼朦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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