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九十八章 是友非友_臣本布衣,穿越就领俩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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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

  林羽与宋徽之不约而同地白了一眼江南雁。

  然后又同时从锅里捞了一大坨兔肉,放进江南雁的碗里。

  让他不会说话可以闭嘴吃肉。

  林羽生怕宋徽之再想起不愉快的原因,闹得这场聚餐也以不愉快收场,刚想找补一下。

  谁知宋徽之抢白道:“林兄说的如初见,是初见理想而非真人,我没理解错吧?”

  “没有,一点儿也没错,来,再喝一杯,我想说的都在酒里了。”

  烈酒穿喉过,理想心中存。

  林羽不谈什么兄弟如手中的话,他只知道,哪怕诗会当日,宋徽之与他结下梁子,凭借两人相似的理念,最终还会殊途同归。

  当然,能够与伙伴早日走在同一条路上,并肩作伴,更是人生莫大的幸运。

  火锅未吃完,宋徽之又醉倒了。

  执笔和执墨扶他上马车时,宋徽之还用大长腿卡着车门,嘴里冲着背后推他的江南雁叫嚣着。

  “南雁兄你松手!我还没醉!我还要……嗝……与林兄一起饮酒……作诗!一起吃晚饭!”

  晚上是不辣的菌汤锅,他一个人能喝一锅的汤!

  江南雁给林羽使了个眼神,俩人一人抱住一条腿,配合着执笔与执墨,将人抬上车。

  担心宋徽之情急之下再摔下来,江南雁伸出手臂拦住车门。

  “你快回家吧,林兄下午还有事呢。”

  “何事?国家大事?”

  宋徽之迷醉的眼神清醒了一分。

  江南雁赶紧说道:“你这心里装着国家大事,天天却醉得不省人事,林兄没有私人生活吗?他过几天要娶媳妇了,这段时日要忙着准备。”

  “娶媳妇?他不是有……唔!”

  宋徽之瞪了一眼踹他屁股的执笔,咬了下舌尖把后面的话吞进了肚子里。

  但明眼人都知道他想说什么话。

  林羽看了一眼不远处的两个媳妇,笑着说道:“我四月十六要娶邻村陈员外家的灼灼小姐为平妻,到时候还请两位到位,假如来不了也没事,礼金和贺礼到了就行。”

  “林兄,你可真是……”

  宋徽之一时间找不出合适的形容词,来形容这种顺竿子爬的做派。

  还是江南雁说话无所顾忌,白了一眼林羽。

  “你的脸皮可真是比城墙拐角还要厚,我当初认识你的时候怎么没有发现呢?”

  “有没有可能是因为江兄你的脸皮比我更厚,所以小巫见大巫察觉不了?”

  “你拐着弯骂我呢。”

  两人打趣的笑声响遍整个院子。

  坐在马车里的宋徽之,笑吟吟地看着车下的两人,心里突然释然了不少。

  自从诗会以来,他厘清那日吴妨想利用他的事,想到同窗时与吴妨也算相谈甚欢,总觉得心里过意不去。

  如今看到林兄与南雁兄之间的相处才发现,他和吴妨根本不是朋友。

  “既然不是朋友,那也没有什么好亏欠的了……”

  既然是朋友,还输得一败涂地,那么,就祝她幸福吧。

  宋徽之眉宇间积压多年的郁色一扫而空。

  粗枝大叶的执笔自然发现不了这一点,但细心的执墨,看到自家公子恢复了少年得志时的状态,欣喜不已。

  看来他也要给家主写封信,告诉家主,香辣火锅有多么好吃。

  还有,公子作诗终于不是为了引起长乐郡主的注意,反复推敲了,终于能把作诗,当成了作乐看待。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林公子。

  “徽之兄,你往里面坐坐,趴着窗台坐好,免得吐执笔他们一身,下次再来玩啊。”

  微醺的夏风吹散林羽的招呼声。

  宋徽之托着下巴,靠在车窗上面,欣赏着田间郁郁葱葱的秧苗,还有脸上带着笑容忙碌的村民们。

  相较于其他地方的贫困潦倒,这一带的山村散发着勃勃生机。

  像是世外桃源般,有些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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