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零一章 路遇_臣本布衣,穿越就领俩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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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换位思考后,他就明白了江南雁的苦衷。

  “可是,我和南雁兄不聊这些,我也不懂经商之道,他也不通诗词之乐,依林兄之见,我们以后见面聊什么?”

  呃。

  林羽想起初见两人碰面时,相识却又不熟悉的状态,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忽然感觉,男人的友情好像也很复杂。

  “先不聊了,我困了,徽之你不困吗?”

  “太阳还没下山呢,林兄你不是才睡了一日醒来吗?”

  宋徽之无法装作没看出林羽的逃避。

  作为一个思想力与行动力并存的蜀地第一大才子,他开始认真思考,该怎样在没有林兄的前提下,与江南雁相谈甚欢。

  骨碌骨碌……

  双头马车平稳地驶过青石板上,朝东挺进。

  走了一个时辰,日落西山,星月齐出,夜色彻底地暗了下来。

  穿过一个小镇时,本到了掌灯时分,应该冷清的街道,此时却火光冲天。

  马车夏日的帘子较为通风,透光不透人。

  林羽半睡半醒间,听到有人在嚎啕大哭,顿时惊醒,伸出手臂将宋徽之拦在身后,把人往角落里一推,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那里在闹什么?”

  “执笔!”

  宋徽之喊了一声。

  车尾翘了一下,坐在后面的执笔消失在夜色里,马车速度放缓,不多时,执笔挑开前门车帘走了进来。

  林羽和宋徽之的视线,定格在执笔蒙着黑巾的脸上,不约而同地在心里吐槽:执笔这是在打听事情的空档里,去做贼偷了?

  可见他两手空空、两眼红红,未见赃物,也不知道偷了什么。

  执笔一把扯下蒙脸的面巾,嘿嘿发笑。

  “公子,林先生,你们猜怎么着?是一群百姓把吴家在这个镇子的产业还有住宅给围了,要扭送他们去官府认罪!”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这里距离益州城只有三十余里,定是万民请愿凌迟吴博的消息传了过来,曾被吴家欺压的百姓们,对府衙有了信心,这才胆敢以弱对强。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镇子上的吴宅也不是好闯的。”

  听到林羽的话,执笔忙不迭地点头,右掌成刀比划着。

  “可不是嘛,吴家有几个护院还挺凶猛的,打伤了不少百姓,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把他们给打晕了,公子教过我,做好事不留名,所以我把脸给蒙上了。”

  林羽和宋徽之交换了一个眼神。

  前者:幸好是你的小厮。

  后者:我怎么教出了这么一个大机灵鬼。

  痛打落水狗这种事,大大方方地干,没有人会多想。

  偷偷摸摸地干,倒显得他们理亏。

  这时,执笔又道:“吴家护院人太多,还多亏了后面马车上的大力哥帮忙,所以了结得这么快,林公子你放心,大力也蒙着脸呢。”

  林羽抚额苦笑:真是一对活宝。

  宋徽之见有人作伴,心里轻松了不少,颇有种结伴去别人地里偷瓜果的刺激感。

  “大力的身形,放眼整个剑南道也找不出几个人,你们蒙了脸,别人也知道是谁了。”

  “是吗?”

  听到公子的提醒,执笔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对着林羽讪讪一笑。

  这个办法还是他教给大力哥的,没想到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也不知道林先生会不会怪罪大力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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