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些道理的,他虽然不聪明,但是会自学生存之道,小偷小摸,欺负弱势,才能生存。
彭珊珊摸了摸辫子,很是不满,小孩子心里自然充满了各种英雄主义。
“这边,这边。”
周禅升立马朝彭耀挥手,他和彭耀也算有过一些交际,这群人偷了手机,他偶尔也会淘一些好的售卖,赚点钱。
“周老板。”
彭耀凑了过来,也不客气的坐下,随后拉开风衣,就看到上面挂着三部手机。
周禅升一看,顿时脸一红,很是不好意识。
“这是林老板。”
周禅升立马給彭耀介绍,彭耀看了一眼林浩,这一身西服看着就是有钱人。他立马拿出一个洛基亚递给林浩。
“这可是好货。”
林浩一看,这尼玛不会是罗振启他老婆来的时候,在火车站被顺走的手机吧,手机卡已经丢了,也没法确认。
那天可把罗振启急坏了啊,好在只是丢了手机,人没事。
林浩看一眼彭耀,又看向彭珊珊,这女人虽然脏兮兮的,但是身材和样貌倒也好看。
“你女朋友?“
林浩心里嘀咕一句,现在这时候,混混都能找到好女朋友,等再过十五年,社会是进步了,治安是好了,穷人反而找不到老婆了!
“我是他妹妹。”
彭珊珊嘟气小嘴,要不是看他是老板,她肯定发火了。
“先吃饭。”
周禅升深知这个小太妹不好惹,彭耀倒是懂得一些规矩,这个女的是最乱来的。
“随便点。”
林浩有些尴尬,也不知道她说的是亲妹妹,还是情妹妹。
“真的可以随便点吗?”
彭珊珊抓了抓自己的头发,她很反感有些人,嘴里大方,真要点起来,他们脸一下就拉下去了,比如这个周禅升,请吃饭的时候就是嘴上客气。
“对,随便点,别客气,紧喜欢吃的点。“
林浩乐呵呵的说到,说起来他倒是挺同情这两个家伙的,但凡家里有钱,谁想出来当混混,当然,林浩不否认他们自身也有问题。
“来个烧鸡公,最辣的那种。”
彭珊珊吞了一把口水,显然日子其实过的也不是挺好。有时候开张赚了钱,大手大脚胡吃海喝,有时候天气不好,十多天也未必能开工。
“服务员,来个烧鸡公,要土鸡,在来个跳跳蛙,红烧猪脚,在整两个素材,你们看着配一下。“
林浩吩咐到。
彭珊珊眨眨眼,这家伙点这么多,吃的完么?吃不完等下可以打包带走啊。
“你们一个月赚多少?”
林浩询问道。
“一千——”
彭珊珊竖起手指,得意的说到。
“你们有多少人?”
“三十多个。”
“以后跟我混,每个月两千,干不干?”
林浩乐呵呵的说到,虽然不想涉足这些,但是为了生存,只能这样,有钱了不养打手不养狗,就会被一些地痞流氓惦记啊。
“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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