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一十八章 再临飞鸟镇_我竟然是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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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驻足过的地方,心中升起一种莫名的喜悦。

  “呆几天算是有趣,但呆个十多年,一定不会觉得这个地方有趣。”林枫道。

  于一个人而言,无论走到什么地方,无论那个地方豪华也好,破烂也罢,都有着不同的乐趣。但这种乐趣是对旅人而言,不是对原住民而言。

  雷夕月点头,道:“这就和我一点也不觉得玄武城有趣是一个道理。”

  没有人会觉得家乡有趣。

  林枫道:“是极,正是如此。这个地方虽不有趣,但我却十分喜欢。”

  因为每个人都会喜欢自己的家乡,不论嘴上说它如何不好,但它在自己心中一定占据着一个特殊的位置。

  雷夕月闻言露出黯然之色,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

  “探查飞鸟镇:风雷学院之中一名黄阶一重天的学院前往横断山脉外围的飞鸟镇之中音信杳无,两名黄阶四重天的学院接取任务前往飞鸟镇探查,久久未归。前往飞鸟镇,寻找三名学员的下落,并安然带回;六十积分。”

  这便是林枫一行接取的任务,也是他们回到清水城的原因。

  在清水城盘桓两日之后,九人前往飞鸟镇。

  “张三酒馆的酒可是相当不错的。”这酒何止不错,简直不错极了。过往的冒险者就算再匆忙,也不会忘了在这个酒馆之中和尚两杯烈酒。甚至还有人说,若是来到横断山脉,没有喝上张三酒馆的就,就算是白来了一趟。

  雷夕月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砸吧了一下嘴,道:“这酒可真烈啊。”

  张三酒馆中的酒当然烈,若是修为不足的人或者酒量差了一些的人喝了这酒的话,不足一刻,便就只能躺在桌上呼呼大睡。

  “冒险者都喜欢喝烈一些的酒。”林枫笑道。

  因为这酒就和他们的生命一样,热烈、激情、疯狂。

  “你来过这里?”雷夕月问道。

  “不仅来过,还喝了不少的酒。”林枫忽然想到了两个人,两个十分重要的人。

  他和余江第一次见面便是在张三酒馆之中,那时他坐在靠窗的桌子旁,余江不知为何走到了他的身旁。

  正是因为余江走到了他的身旁,他们两人才会认识,才会一同经历那么多的事,才会成为结义金兰。

  他和莫愁也在这个酒馆之中喝过酒,不,确切地说是他、余江和莫愁三人在张三酒馆中喝过酒。那是繁星满天的一个夜晚,他们一杯接着一杯地喝,到了最后,谁也记不清一共喝了多少杯酒。

  但三人都记得的是,在那一晚,他们义结金兰,从此成为彼此生命中相当重要的人。

  林枫略微恍神,似乎余江和莫愁就坐在那个靠窗的位置,他们一人手中提着一瓶烈酒,在向着他招手。

  “在想什么?”林韵将他的思绪拉了回来。

  林枫转过头,笑道:“没什么。”

  “你们有什么好的办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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