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招牌菜_我靠美食征服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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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酒,现在肚子空空如也,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将炸酱与配菜联通面条搅拌均匀,孙默夹了一大口开吃。

  面条粗细适中,吃起来是柔韧的,爽滑的,劲道的,一口咬下去,不软不硬带着些嚼劲,麦香浓郁,一吃便知道这是正经的手擀面。

  黄瓜丝豆芽与面条带着炸酱入口,咸香而清爽,吃起来格外的爽口!

  尤其是这炸酱,是半肥半瘦的肉丁炒制,看着油亮,可吃起来油而不腻,又咸又鲜又香!

  孙默刚想说两句话,看着朋友一溜接一溜的往嘴里塞,自己也继续低头吃了起来。

  朋友简直是暴风吸入式地吃完,连碗里的黄瓜丝胡萝卜丝都没有放过,摸着肚子打了声饱嗝。

  “嗝儿。”孙默吃的慢些,细嚼慢咽,也只剩下了小半碗。

  他一边吃着一边听朋友说话,

  “怎么样?好吃吧?我对门老爷子腿都摔断了还天天过来吃,老

  板娘做的花样比学校食堂都多。”

  “是好吃,第一回吃到这么好吃的炸酱面。”孙默说着。

  “这里没有服务员吗?感觉有点忙不开。”

  “没有,这里就老板娘一个,剩下全靠自觉。”朋友一边说着,一边从桌子上的纸抽盒里抽出纸巾擦了擦桌子周围。

  孙默一边往嘴里吃着面条,一边扫视着四周,身为一个化妆师,他的职业习惯就是见到一张脸就在脑子里建模,适合什么样的妆容,怎样化妆能彰显个人特质虽然他现在只是一个给群演化妆的剧组化妆师,但孙默也想成为那位圈内名手一般的人。

  “一直听说还有剧组要过来,今年到现在还有不少人留在影视城没走,想多接点活儿,孙默,你回家过年吗,还是回你那边?”朋友问着。

  “估计是不回家了,过年了在农村,七大姑八大姨的再催婚,怪闹心的,回去路费也不少。”他边吃边说着。

  孙默是个男孩,是个男人,可居然去做一名化妆师,在他的家人眼中,这简直是不可理喻,一个大老爷们整天描眉弄粉,娘们唧唧的像什么样子。

  高中时候,孙默买回家的各种油彩和彩妆,刷子被父母从房间里翻出来,摔得粉碎,在地上踩了一脚,又一脚。

  大学的时候,因为喜欢摆弄彩妆差点被室友以为是gay,但和班里的女同学们却是关系不错,孙默那个时候看着网络上的各种彩妆视频,在同学们的脸上实验着,积累了不小的经验。甚至后来出名了,整个学院都知道汉语言专业有个男生孙默,化妆手段一流。还有不少老师教授闻名过来,有什么活动找他帮忙画一个。

  因为磨练出来了手艺大三的时候别人去学校,去报社,去出版社实习,只有孙默自己跑到影楼去实习化妆。毕业之后靠着大学兼职的钱又报了化妆学校系统的学习,之后就来做了剧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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