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698章 工商税变法-下_三国从忽悠刘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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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直接卖钱算预缴税”这种操作。

  也接受了“缴税环节与生产环节而非贩卖流通环节挂钩”,这样更利于工业产出的集中管理。

  以后凡是要生产特许经营的东西,一定要在开生产作坊、工场的时候就办执照,按生产设备规模厘清应纳税额——也就是类似于明朝收工业税时,按照江南织机工场里的机数核定税额。

  不管你每年生产多少棉布丝绸,只看你有一台机器就交多少税。如果生产机器后不报备,那就查税罚款。

  这也是在没有实际产量核定技术的年代,官府大致粗放征工商税的最便利办法了。哪怕在后世人眼里还是太粗放、容易在滞销滞产年份盘剥到工场主,但在汉末至少已经远超前于时代了,实在也没更好的办法可选。

  下午的讨论议程中,刘巴在众同僚的激烈争论中,公布了拟加入专榷收税的物资:

  盐、钢铁、茶叶、酒、花椒等香辛料、蜀锦、棉布、青瓷水车和飞梭织机等近年来新出现的生产设备、车船……

  统统是按照生产设备的规模来计征产量。

  这里面不少东西当然是遭到了严厉的反对,毕竟觉得朝廷管得太宽了,如果大部分纺织品都在生产环节征税,那百姓还怎么生产?

  不过,刘巴也是一一辨析,甚至李素和诸葛亮都偶尔下场帮着解释,到了这一步,也懒得继续演下去刘巴和诸葛亮的对抗关系了。

  刘巴指出:蜀锦和香料、酒、茶叶、青瓷都属于奢侈品,国家应该管控其消费规模,鼓励节俭,所以对于生产这些东西课以重税没毛病。

  棉布虽然已经渐渐降低价格,未来可能会成为民生用品,但对工业豪强征收生产税,也是合理的。如果是害怕伤害小农经济的小规模生产,那就只对飞梭织机和其他大规模先进集中生产征税。

  换言之,普通百姓家里如果还用那些几十年前老破旧织机,改织棉布,官府也是不管的。

  但那些织机本来生产效率就低,花两到三倍的人工才能织出新织机一个人工就能织的锦、布,肯定是不划算的。

  如果这都要坚持用旧机器小规模生产一丁点供自己穿、不拿去卖,那官府还是不会与民争利的。

  更何况,刘备阵营之前就有“专利法”,对于技术革新是有保护的。生产水力纺纱机和飞梭织锦织布机器,那是要给李家和诸葛家交专利费的。

  所以一切设备生产环节都要监控,生产出来的机器以后就有国家监督工商税的官员在机器上烙个铭牌、编号造册备案。

  机器卖出去之后还要在官府登记,某批织机编号多少到多少、卖给了某县某某工商业主,该工场主每年应该缴多少机器税……

  如果私下里无授权仿制这些机器,被官府抽查工场的时候查到没有官府铭牌登记编号的机器,那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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