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百三十五章:刘天仙: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自由平等公正法治)_无限世界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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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出自《奏事》,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结果,一一清晰明确,疑者可查!”

  邹雨一字一句掷地有声的话语响彻整个会场,而她看向科皮格拉斯的目光满是冰冷。

  “我知道你听不懂,所以我帮你翻译总结一下:

  第一,焚书是因为天下归一,法令一统,需要士农工商各司其职。但却依然有人开办私学以古乱今,用自己的知识惑乱百姓!所以需要禁私学,烧杂书!

  第二,像《诗》《书》,还有诸子百家这些书籍,除非你是博士,不然不许谈论,也不许私自收藏。但换句话说,如果你是博士是可以谈论和收藏的;而且秦朝提倡务农,所以医药卜筮种树这类书,众人可以留着。秦朝更是鼓励众人学习法律,知晓法律条文,以免违反法纪。

  你,告诉我这是你说的焚书?!!

  坑儒?坑的是儒???

  《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关坑儒之事,一开始说方士,其后说文学方术士,之后再说诸生,最后说为皆诵法孔子的儒生!

  方士:即自称能访仙炼丹以求长生不老的人。如侯生、韩众、徐市(徐福)、卢生。

  文学方术士:文学术士,可以泛称博学善文的人,也可以用来指称儒学之士。

  诸生:诸的意义是多,生的意义是学生,诸生的字面意义,是多位学生。

  皆诵法孔子的儒生:孔子门下儒家弟子。

  堂堂一本史书,居然如此前后矛盾?岂不可笑哉?!!

  加之出土的秦汉法律文书,秦汉死刑中并没有活埋处死的律文和案例。活埋处死,仅仅出现在残酷的战争中,往往是作为受到谴责的暴行被记载下来。

  别说坑儒,便是坑方士之说,都存伪!

  哼,儒生尊孔子,以德礼治理天下;而秦始皇以律法治天下!加之西汉之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为天下之口舌,始皇之法与儒相反,始皇其人,安得善哉?!!”

  邹雨冷笑,有关始皇帝之功过,在启明帝国早已定论。而与始皇帝有关的焚书坑儒之事的真伪,在启明帝国更是天下皆知!焚书是真的,断无可疑,但焚的是哪些书,《奏事》之中都有说明。

  但坑儒?

  在司马迁著《史记》之前,可没有哪篇历史文献记载着秦始皇坑儒之事。如淮南王刘安著编《淮南子》一书,更有董仲舒著有《春秋繁露》一书。这两人一者对道家推崇备至,一者更是独尊儒术的发起人。这两个人可都比司马迁老,这两本书也都比《史记》早,然而这两本书别说秦始皇坑儒了,连坑埋过方士都不曾提过!要知道那已经是汉朝,如果说始皇帝真干过坑埋方士,乃至于坑埋儒生的事情,他们两人一为汉室皇族,一为汉室重臣,会需要为秦始皇遮掩?怕不是笑话!!!

  再者,司马迁时期正是汉武帝热衷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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